宣威火腿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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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南地理标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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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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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创建示范知名品牌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3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宣威市“全国宣威火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确保筹建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宣威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创建示范知名品牌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3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宣威市“全国宣威火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确保筹建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宣威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为品牌建设的重点,充分发挥知名品牌在优化要素合理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提升示范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宣威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强力打造知名品牌,实现宣威火腿产业的品牌化、标准化、科学化、规模化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品牌引领原则。以打造“宣威火腿”地域品牌为核心,促进区域品牌打造与企业单一品牌打造相协调,以品牌建设带动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集中资源、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点带面,最终达到品牌、质量、效益的良性互动,努力促进宣威火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标准先行原则。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管理,不断提高火腿产品质量。依托“宣威火腿”的地域品牌,整合获准使用证明商标的火腿生产企业为集团公司成员和生产经营性实体公司,实行统一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包装、统一限价,定点收购,指定销售区域的经营模式,逐步推动火腿生产加工企业、养殖企业、肉联企业、饲料企业、餐饮企业等形成良性互动、相辅相成的产业发展链,确保火腿产业标准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三)科技支撑原则。坚持传统技术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为火腿产业发展提供前瞻性的技术支撑。加强基础性研究,推广宣威火腿新技术、新工艺,指导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努力攻克火腿加工、贮存技术难题。对火腿的深度开发进行综合分析论证,不断研制开发适销对路的新品种,使火腿产品品种多样化、规格系列化、档次差异化。
(四)协调发展原则。着力打造宣威火腿健康、安全的良好形象,提升宣威火腿的美誉度和信誉度,统筹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筹政府、企业、农户等各方利益诉求,努力延伸宣威火腿产业链,促进宣威火腿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筹建示范区,积极组织开展宣威火腿品牌培育、打造品牌文化、夯实质量基础等工作,促进宣威火腿生产总值实现连年递增,实现宣威火腿产业的品牌化、标准化、科学化、规模化发展。到2016年,力争火腿产量5万吨以上,精深加工1万吨以上,实现产值25亿元以上,国内市场占有率年均增长1.5个百分点以上;主导产品实物质量抽查合格率90%以上,安全指标抽检合格率99%以上;火腿及相关产业对全市GDP贡献率达40%以上,产业集聚效益连年递增;区域内火腿生产企业形成产业联盟,制定联盟标准1项;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14个以上,云南名牌产品4个以上,曲靖名牌产品4个以上;积极申报曲靖市市长质量奖1个以上;骨干企业的第三方顾客满意度测评达到80分以上;推动2家以上骨干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品牌价值测算;开展“宣威火腿”品牌维权行动2次以上;建设省级肉制品检验中心1个;鼓励骨干企业参与制定宣威火腿熟食、月饼等地方标准2项以上;建设农业标准化基地5家以上,骨干企业获得GAP、HACCP、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8个以上。
四、任务措施
(一)制定品牌建设规划
1.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宣威实际,制定加快宣威火腿产业发展的意见或规划;由专家综合评判打分;明确宣威火腿产业的品牌建设目标,并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宣威火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并有会议纪要。
3.安排专项经费。市财政每年安排“全国宣威火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专项工作经费500万元。
4.建立健全品牌培育措施。制定扶持宣威火腿产业加强品牌培育和改进提升的政策措施;制定奖励火腿生产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名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参与国家、地方标准制定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宣威火腿产业品牌危机应急处理机制。
(二)打造宣威火腿品牌文化
5.出台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宣传口号。通过广泛的社会征集,形成创建工作宣传口号;拟定宣传方案,加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确保宣威火腿产业从业人员对创建口号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6.形成品牌建设理念。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及专家共同参与研究,形成“品牌引领,标准先行,科技支撑,协调发展”的宣威火腿产业品牌建设理念,并在全市范围的显著位置广泛宣传;围绕宣威火腿产业品牌建设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品牌文化氛围。
7.建立完善的质量诚信体系。指导督促火腿生产骨干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并向社会公开“质量诚信承诺”;指导示范区内的所有火腿生产企业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对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定期检查;建立宣威火腿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和整改退出机制;完善火腿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平台。
8.推动示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示范区内树立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方面的标杆示范企业。从2014年起,指导标杆企业每年开展分享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品牌经营经验的活动1次以上。
(三)夯实品牌建设质量基础
9.建立质量指标考核体系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宣威火腿质量安全综合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从2014年起,分季度和年度开展宣威火腿质量状况分析活动,并向社会公开。
10.规范火腿产业发展。建立宣威火腿质量整治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和违规行为;落实产品质量和打假责任制,遏制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产品质量状况监控。
11.加强进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严格出口火腿产品的检验检疫,加强出口火腿原产地标记查验和管理,确保出口商品不发生境外通报或退运。
12.建设质量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省级火腿检验检测中心功能,提升火腿产品检验检测能力与科技攻关能力。
13.夯实标准、认证认可等质量工作基础。制定宣威火腿熟食、月饼等地方标准;制定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深入推动宣威火腿标准化工作,提高生猪养殖和生产加工标准化普及率,鼓励生猪养殖及火腿生产加工企业开展GAP、HACCP、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活动。
14.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定期邀请专家对骨干企业进行培训,并对企业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情况进行诊断。
(四)全面推进品牌建设活动
15.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鼓励示范区内骨干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云南省质量管理奖、曲靖市市长质量奖;组织企业开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培训;组织企业开展首席质量官的培训,在示范标杆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质量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6.深化品牌建设意识。委托国家级、省级科研院所等权威机构每年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及保护等系列讲座;深入开展以打造宣威火腿品牌为主题的质量月等形式的活动,营造品牌创建的良好氛围。
17.打造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火腿品牌。推动企业开展科技研发,鼓励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云南老字号、云南名牌产品、曲靖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品牌称号;动员骨干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品牌价值测算,并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相应指导和服务。
18.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8月至次年3月开展顾客满意度年度测评;定期组织专家研究宣威火腿顾客满意度测评结果,并指导企业不断提升品牌建设工作,促进顾客满意度测评结果稳中有升。
19.推动火腿企业形成产业联盟。推动宣威火腿行业内骨干企业形成产业联盟,研究制定联盟标准,建立联盟退出准入机制。
五、实施步骤
“全国宣威火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2014年7月)
成立“全国宣威火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开展筹建工作;加大筹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8月—2014年9月)
建立健全筹建工作量化考核机制,出台品牌建设激励政策和措施,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按任务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报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有关部门及企业的筹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确保筹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2016年1月)
认真实施筹建规划,按照考核验收指标和筹建规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逐步完成确定的总体目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考核结果和指导意见进行改进,确保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标准完成筹建工作。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上报筹建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6年2月—2016年4月)
整理筹建文件,填写验收申请书,邀请省质监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曲靖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和专家,对示范区筹建工作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后,报国家质检总局进行验收。
六、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筹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研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具体措施明确,保证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三)加强业务指导。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中确定的时限要求,按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报送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联合有关科研、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的专家学者,成立专家指导小组,对筹建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人民政府把筹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奖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强化筹建工作督促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滞后、影响整体进度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七、任务分工
为确保顺利完成筹建目标,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围绕筹建工作任务分工表(见附件)开展筹建工作。